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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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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鱼体育官网投注:国有企业落实科学技术创新机制审计案例

来源:乐鱼体育官网投注    发布时间:2026-01-26 17: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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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主力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提出“完善科学技术创新机制,更好服务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应建立更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完善科学技术创新机制,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G省审计厅在开展省属国有企业审计时,把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作为审计的主要落脚点,牢牢把握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内容、具体任务,聚焦“完善科学技术创新机制、提升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决策部署,重点关注省属企业建立研发投入机制、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研发成果转化机制等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以下突出问题:部分企业委托开发项目程序不合规、资金列支不规范;虚增研发投入及违规将研发费用进行税前加计扣除;部分研发项目管理存在漏洞,缺乏创新性;部分企业产学研合作融合不足,成果转化不够等。积极推动有关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不断完善科研管理机制,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推动国有企业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引领力和全球竞争力。

  审计组召开审前培训专题会议,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要求、审计调查表讲解、大数据分析结果、前期试审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授课。通过谈话、现场查看等方式,多渠道获取有关企业科技研发信息,进一步突出审前调查事项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通过明确划分资金流通及企业经营的权责边界,审计组把研究对象从国资监管部门、一级企业拓展至二三级企业,延伸到国有企业改革及科技创新等相关政策执行和企业有关经营活动的末端,掌握企业间科研资金支出明细,剖析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和相关现金流数据,精准把控科研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审计风险疑点。

  建立研发投入长效机制方面,关注有关企业是否科学编制研发投入计划以及是否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对下属企业设定合理考核指标;是否围绕主业设立研发机构,是否按照企业规模要求设置研发机构;相关研发机构运作是否合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建立重大科技项目库、科技人才库,重点科技项目(如“揭榜挂帅”项目)是否取得进展和预期成效。

  研发费用投入和使用效果方面,关注研发投入是否真实、科研项目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通过分析研发成果形成及转化效率,审查是否存在委托开发项目程序不合规、资金列支不规范,以及研发资金使用不合规、挤占挪用、闲置损失、违规套取等问题。

  通过对部分企业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抽查发现,某企业集团为完成省国资委关于研发投入强度的考核要求,在未区分下属企业所在行业特点及科技创新需求的情况下,直接按营业收入将年度“研发投入”考核任务分解下达给下属企业,默许下属企业将正常业务往来费用及人工成本作为研发费用入账处理。在此基础上,审计组重点关注企业自研项目的研发费用列支情况,特别是规范研发项目程序方面,是否存在审批程序倒置(即先发生再审批)、不合理延长研发时间、多计人工成本、无研发费用变更申请程序等问题。对集团下属子公司A公司进行延伸审计,发现A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经费变更申请流于形式,通过延期结项增加人工成本以多计研发费用。如《a技术研究项目》合同书中的研究起止年限为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经费预算为110万元,但2018年5月之后共列支研发费用300余万元。该项目的成果在2020年前均已获得,却在2024年4月进行结题,其间于2022年4月提交经费变更申请至400余万元,但2021年年底前已列支研发费用400余万元。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A公司有多个技术研究项目合同书早已结题,却未经审批申请研发费用变更,并在往后年度分配研发费用,多计研发人员工资费用。

  同时,审计组关注企业研发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将正常业务改头换面包装为研发项目以达到虚增研发费用的目的。对集团下属子公司B公司进行延伸审计,发现B公司违规将承接其他公司项目的投入列为科研支出,进行违规扣除。如G省某建设公司与B公司签订《a技术服务合同》,委托B公司提供某项技术研究;某工程建设公司与B公司签订《b技术咨询合同》,委托B公司提供某项技术服务。经查询统计,B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受其他公司委托提供技术研究服务的合同共有19个,合同金额合计近2000万元。B公司将该19个项目的投入全部列为研发支出,并违规进行加计扣除共1000余万元,少计所有税费用近300万元。该问题线索按程序已移送至税务部门处理。

  审计人员向纵深突破,关注集团科研项目管理情况。通过查看集团及子公司科研项目台账,抽查部分研发项目的立项、结项、验收材料。审计发现某企业集团制定《科技创新专项推进工作计划》,提出设立研发中心,由该研发中心牵头或参与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或技术研发任务,负责集团的科研管理具体事务,统筹组织相关直属单位开展研发工作并进行跟踪管理。然而经核实,集团研发中心管理及研发项目统筹推进力度不足,截至审计时,研发中心主要负责岗位空缺长达一年之久,后又出现履职不到位情况,导致近两年内50个由集团立项的科技项目未按计划推进,涉及金额数亿元。

  同时,审计关注随意开展科研项目、增加研发人员、虚列研发费用的情况。对集团下属子公司D公司进行延伸审计,发现D公司部分研发项目未列入公司的研发项目计划,以及未履行审批程序随意增加研发人员,导致研发费用列支不实的情况,涉及金额600余万元,并对相关费用予以加计扣除,涉及金额超200万元。如D公司2021年在未列入年度研发项目计划、未开展可行性研究、未经公司党委会审议的情况下,即开展某科研项目立项;D公司部分研发项目未履行审批程序随意大幅变更或增加研发人员,且研发人员工时分配依据不足,导致研发费用列支不实,涉及金额400余万元。该问题线索已移送至税务部门处理。

  审计进一步关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存在材料虚假情况,例如,虚增研发人员、虚列研发支出。对集团下属子公司C公司进行延伸审计,发现C公司2022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提交的《2019—2021年高新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存在内容虚假的情况,如RD1《a关键技术研究》、RD2《b结构技术研究》与某工程公司委托C公司的项目名称一致、内容相似。经查询统计,C公司提交的《2019—2021年高新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有18个项目与其他公司委托C公司的技术项目名称一致、内容相似,最后通过与C公司技术相关人员谈线个项目是在受委托项目的基础上稍作修改,由C公司重新自主立项的项目。该18个项目的支出总金额为3400万元,其中C公司与委托公司签订的合同金额合计2300万元,即C公司实际列支研发费用1100万元,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填报的2900余万元不符。该问题线索已移送至科技主管部门处理。

  同时,审计组关注集团部分公司高管或中层管理人员评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时虚构或夸大其参与研发项目情况。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延伸审计,发现部分公司高管或中层管理人员以普通项目作为科研课题,或将公司已有的技术成果重新立项,以此评选正高级职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审计组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科研部门负责人,并核对有关政策文件、考核文件,对相关企业落实科技创新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挖掘深层次的原因。首先,部分企业资产结构不佳,实业基础薄弱,科技创新的基础不平衡。部分企业缺乏优质资源和实业基础。基础设施企业的资产比重大、业务单一,缺乏科技创新的市场化机制,转型力度不足,盈利能力较弱。其次,国资监管部门政策指引、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科技创新的改革制度要求及工作指引未充分考虑企业规模、人员情况和运作实际,“一刀切”的工作指引在各级子企业难以全面落实;改革进度及成效评估主要依据企业自报、中介机构评估或企业内部审计等报告,复核检查不足,未能全面掌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指导完善;对虚列研发支出、虚报研发成果等形成事项未按要求进行处理。最后,改革考核和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科技创新等考核机制不全面、不充分,未全面核实有关企业研发投入真实性、研发项目管理情况、研发机构实际运作、研发成果申报及运用情况等;实业及制造业布局和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不相适应;研发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以及深化校企科研发展等体制机制仍需完善。

  对上述问题,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审计组将涉及B公司、D公司的有关线索移送税务部门,及时追回少计税款500余万元。将涉及C公司的有关线索移送科技主管部门,复核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通过查处虚列研发支出违规行为,挤掉科技研发中的“水分”,确保研发支出的真实性。

  审计建议提出该集团应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严格规范研发费用的支出以及研发项目的过程审批管理。对企业及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关注研发投入的数量,更要重视研发投入的质量,不能“一刀切”下派研发投入的指标,要全面实施“一企一策”考核,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承担重大任务等情况,增加反映价值创造能力的针对性考核指标,强化研发投入和产出“双线”考核,进一步健全聚焦企业主责主业、符合科研规律的差异化考核机制,提高科技成果的含金量,引导企业加快优化布局结构,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聚焦省属国有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助推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省国资委印发《省属企业科技创新考核激励实施方案》等12项制度,有关企业印发21项有关制度方案,进一步完善科学技术创新考核指标体系。推动有关企业规范研发费用的归集核算,加强科学技术创新。2024年全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户、专精特新企业3户、省级研发平台1个;新增专利60项、软件著作权71项。

  “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本案例中,审计内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科学技术创新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组见微知著,从账目、资金、管理等入手,聚焦重大政策执行、决策和管理机制,将研究型审计思维贯穿审计全过程。

  一是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习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梳理出国有企业最核心的改革任务。二是围绕“探情况、揭风险、提建议、促发展”的审计思路,以专业优势和职业精神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审计,聚焦国有企业落实改革任务进行深入研判分析,从中剖析出国有企业科学技术创新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而发现违规问题。三是在揭示违规情节和金额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挖掘背后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从改革层面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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